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陈灿芳

1392242051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四级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

添加时间:2017年7月10日 来源: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hzflzyqyf.com/
医疗事故鉴定中的伤残等级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配套文件《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十二等,一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二等,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四级医疗事故不分等,一共是四级十二等。文件特别注明,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一至十级。

联系电话:13922420510

全国服务热线

13922420510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