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陈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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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打官司难”系列报道之一:打官司难难在何处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2日 来源: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hzflzyqyf.com/
 

编者按:今年初,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我省代表在审议“两高”报告时,提出了一个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话题———“打官司难”。代表们普遍认为解决打官司难,其意义不亚于解决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

针对“打官司难”的现状,通过近一个月的收集线索及深入调查采访,力图真实反映百姓打官司中遭遇的酸甜苦辣,袒露他们的心声和愿望,并汇集社会各界人士对打官司难的看法和建议。期望这一微弱的声音可以唤起全社会的关注,期待着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位公民,让有理的人都可以轻松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十几年前,影片《秋菊打官司》轰动一时,然而时至今日,已经逐渐懂得用法律维权的老百姓却依然时常重复着“秋菊”往日的苦涩和艰辛。运城某县农民李国庆因为承包荒山纠纷起诉了侵权人和县政府,前前后后打了数场民事官司和行政官司,家里的房子和10余万元积蓄都赔了进去,却无法真正讨还自己的承包权,李国庆辛酸地告诉记者:“开了多少次庭自己都记不清楚了,光是各种资料及判决的复印件足足能装一麻袋,冤枉钱花的没个数,我这辈子再也不想打官司,也打不起官司了。”

向李国庆这样的感慨打官司难的百姓为数不少,据调查打官司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难题一:费时费力

费时费力,是不少打过官司的百姓切身的体会,一场官司一审得半年,有的又要上诉,如果不服甚至还要申诉之后还可能再审,官司了结起码得一、二年时间,并且要时时准备收集证据和应付开庭,弄得心力憔悴,既浪费大量时间,还要花很多心思,确实让人难以承受。有的群众感慨万分地说“要得官司赢,脚板得磨平”。

黄河律所的一位律师坦言,法律制度不完善、程序设置不合理,诉讼程序繁琐、时限长,成为打官司难的重要原因。以近年来浮出水面的民工讨薪问题为例,按法律程序,讨薪者首先要经过劳动部门的仲裁,这一环节时限为3个月;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期限为半年,二审又是半年,即使赢了官司,执行期限又是半年,也就是说,所有程序进行完毕,共要21个月时间。如果民工遇到工伤纠纷,程序更加繁琐。因为在劳动部门有个“工伤认定前置”,需2个月时间,如不服其认定,可作为行政案件起诉劳动部门,一审3个月、二审3个月。工伤认定结束后,才可进行类似讨薪的诉讼,这样,全部程序走下来,要29个月。其间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金钱,有几个民工拖得起?如果官司打不赢,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无异于雪上加霜。

难题二:成本高昂难承受

费用过高是反映较强烈的焦点问题,打官司要请律师,得交诉讼费,还要交纳诸如鉴定费、申请诉前保全的押金、申请执行费等等,各种出其不意的费用使百姓对打官司望而生畏。疏通关系、打点各方,这些也是打官司需要计入的一项高昂成本。

难题三:不公伤透百姓心

司法不公历来令百姓所诟病,有的执法者枉法裁判、吃拿卡要,以当事人为鱼肉,肆意践踏法律尊严,使得遭遇纠纷的百姓雪上加霜,一些法官甚至和“讼棍”、“讼托”联手,编织司法“黑网”。“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成了民间流行的看法,也因此很多人存在怕打官司、不愿打官司的观念。特别是那些法律知识模糊的困难群体,往往因为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同时深受“民不告官”的文化传统影响,在很多情况下,遇到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是忍气吞声地“私了”,甚至不了了之,很害怕惹官司上身。

专家指出,一旦法官脱离了法律的约束,其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对法律的威严将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

难题四:愁对法律“白条”

“法律白条”更是让人头痛不已的老大难问题。费时费力打赢了官司,但不幸遭遇执行难,很容易使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权威产生怀疑,认为法院判决如一纸空文。

对于困难群众来说,赢了官司赢了理,是莫大的欣慰。但在很多情况下,不少当事人却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讨回说法空欢喜”。一些律师和法学专家表示,“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司法部门的难题。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制尚不够健全,给被执行人以可乘之机。同时,司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单一,不足以震慑那些“死赖账”的人或单位。

难题五:法律知识仍欠缺

法律意识淡漠,法律知识欠缺,是不少困难群众打官司中遇到的一道难题。自1986年实施全民普法以来,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普及。但是也应看到,与我国的法治化进程相比,群众的学法、知法、用法仍是个薄弱环节。

譬如,一般民事案件都有诉讼时效,过了一定的期限,法院就不再受理。但有的群众有了纠纷后,往往采取其他手段解决,久拖不决才想起去法院,最终过了诉讼时效。据运城市某法院的统计:在未受理的案件中,六成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四成的案件是因为当事人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或者未完成前置程序就直接起诉而法院不予受理的。

难题六:独立审判难实现

现实中,因权力部门介入导致的司法不公大量存在。一些官员特权思想浓厚,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成为司法机关独立审判的最大障碍。不少当事人感叹,“打官司难”,难就难在地方关系太复杂,干扰太大。

行政干预司法在一定程度源于体制上的不顺。虽然地方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地方的法院,但地方法院的人财物都受地方制约,地方法院往往也就被视为地方的法院。为了寻求工作上的支持,法院、法官有时主动和被动地“服务”于各方面的关系。当群众告某些行政机关时,法院有时就难以做到完全的平等、中立和超然。

难题七:法律援助成效慢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正当的法律权利,我国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并取得了世界公认的成绩。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原因,法律援助在很多地方还难以有效开展。


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同志告诉记者,目前律师多集中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而落后地区,律师资源奇缺。法律援助本应由政府“埋单”,由律师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然而,我国法律援助机制建立时间不长,经费短缺,援助对象十分有限。据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近2.6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56%,但人均还不到2角钱。尤其是县级法律援助经费比重偏低,与地级市特别是省级法律援助经费的差距较大。因此,要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政府还应着力完善法律援助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

国家的法治化进程绝不能将困难群众拒之门外,我们法律的公正绝不能向权势阶层倾斜,解决好群众的打官司难问题,应当成为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切入口。

郭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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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权威专家解释,“打官司难”应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内涵,狭义上的“打官司难”是指当事人在法院难打官司,即人民群众不好告状和在审判过程中感到困难。广义上的“打官司难”是指人民群众通过行政救济程序和司法救济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包括由于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困难而导致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受到侵害的现象。

调查显示百姓对“打官司难”看法不一,而且绝大多数百姓普遍认为“打官司”就是上法院,其中有近40%的人认为“打官司”还包括与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检察院打交道。据有关机构网上统计,有近一半的人认为打官司难,认为比较难的占一成,认为非常难的也大约占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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