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陈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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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病人激辩“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

添加时间:2018年2月1日 来源: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hzflzyqyf.com/
  2002年4月1日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生效,而“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也成了热门话题,很多患者认为,“举证倒置”后,医疗官司好打了。但是,经过近5年的实施,“举证倒置”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老百姓感觉最明显的莫过于看病时这样那样的检查多了,负担也更重了,而这完全是因为医生为了应对“举证倒置”给自己留了一手。“举证倒置”到底是为患者出头的好方法,还是加重了患者的负担,记者就此采访了各界人士。
 甲方乙方
 医生:已习惯在举证压力下工作
 我认为“举证倒置”欠妥当应取消
  ———方如平南京市儿童医院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举证倒置的规定欠周到,具有它的不合理性。其实有很多病不需要做检查,通过医生的经验完全能够判断的,但是举证倒置却让医生不敢凭经验诊断。
  比如小孩子经常出现的咳嗽,严重的会引发肺炎,有经验的医生只要听一下就能判断出来是否感染了肺炎,但是“举证倒置”后,医生却不敢轻易靠听来定夺,只有拍了片子才敢说孩子有没有肺炎,否则的话即使孩子有肺炎,遇到不讲理的家长,治好了还会怪医生乱用药。
  而且,只有客观可记录的才能作为证据,但是门诊病历这一证据却都是掌握在病人手里的,“举证倒置”就有不公平性。所以我认为,“举证倒置”的规定应该取消。
  “举证倒置”让医生脑子里绷紧了一根弦
  ———左维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泌尿外科主任
  “举证倒置”促使医生在医疗文书书写和检查等各方面做得更加完善,医生脑子里经常绷紧了一根弦:要注意规范化治疗,同时也为自己的行医过程留证据,对于可做可不做的就要先做。但是,这也会产生一些矛盾,病人会觉得没有必要做,医生是乱检查。其实对于绝大部分很顺利的病人来说,医生全面的检查确实加重了他们的负担,但是如果出现意想不到的并发症,这些检查就显得至关重要。
  我今天收治了一位因外伤引起阴囊肿胀的自费病人,对于这样的病人,病情发展很难预料,如果不好的话需要手术切除,而做这个手术需要全身麻醉,所以病人收入院后我们就给他做了胸透、心电图等检查,对此病人有点不理解,认为自己年纪轻轻的没有这些病,根本没必要做这么多检查,我们只好耐心地解释,其实这也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作为医生,在寻求自我保护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检查单通用等手段尽量减少病人的负担。
  “举证倒置”是双刃剑
  ———徐芾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举证倒置”是把双刃剑,对于医生来说,不“举证”在关键时刻很难拿出证据为自己证明,比如对于怀疑宫外孕患者,医生除了会让病人查血、做b超外,还要写上有情况随诊。目前医生已经习惯了在“举证倒置”压力下工作,但是这的确加重了病人的负担。我认为,只有医患之间相互很理解、很信任时,“举证倒置”才能消失。如果患者太较真的话,医生就很难当,为了保护自己,本来可以抢救的也不抢救了,最终受害的还是病人。
 患者
 医生不该让患者花冤枉钱
 “举证倒置”让医生有了乱检查的借口
  ———市民方歌
  医生在“举证倒置”的压力下,为了保护自己让患者多花冤枉钱不应该。前不久我因为流产在外地住院,出院时医院做了全面检查,一切都很正常,但是回到南京后却有出血现象,为此到医院看病,想不到,医生对于仅隔了三四天的外地检查结果看都不看就开出了一堆检查,让我最不能接受的是,那个医生竟然让我去验小便,做小b超,确认是不是还处于怀孕状态。当时我一再提醒医生,我提供的检查单子中有外院做的b超,可是她就是不看。这种医生根本就不考虑患者的承受能力,“举证倒置”只是让他们有了乱开检查的合理借口。
  动大手术多做一点检查可理解
  ———市民金小冬
  医生可以因为“举证倒置”给病人多开点检查,但是要分情况。我认为,通常门诊病人中常见的感冒、发烧等小毛病,还有那些医生能很确切地判断出来的病,根本没有“举证倒置”的必要,这样做只会加重病人的负担,尤其是对于那些本来就收入不高的患者,就更不敢去医院看病了。不过,对于那些需要动手术的大病,医生多做一点检查患者一般还是能理解的,毕竟手术中很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并发症,要是医生不为自己“买保险”,遇到问题就不好说了。
  医生为自保做的检查不该患者埋单
  ———市民李丽
  医生是为了自我保护才让病人多做检查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就不该由病人来承担。作为医生,不要说他对病情能了如指掌,最起码还是要有较充分的认识,所以只要不是捉摸不定的,医生就不该为了“举证倒置”而多开检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医生就应该为他的行为负责。
  “望、闻、问、切”有多少医生会?
  ——市民王会平
  古代医生看病都是通过“望、闻、问、切”,只要搭搭脉就可以了,但是现在的中医已经没有这个本事了,找中医看病照样b超、心电图等检查一样不能少,“举证倒置”让他们更加不敢仅凭老祖宗留下来的本事确定病情。沉重的负担只能让更多的老百姓看不起病。
 代表委员看法
 建立诚信才是解决之道
 应该双方共同举证
  ———何忠正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医院协会会长
  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是导致“举证倒置”诞生的重要因素。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却发现,“举证倒置”让医生把所有患者都假设成为会告状的,这成了医生的本能保护。作为医生来说,为了应对“举证倒置”,必须尽量全面地给病人做检查,这是乱检查。比如阑尾炎手术,通常是个小手术,几千元就能解决,但是到了一定年龄后,心脑血管问题就会出现,在“举证倒置”下,现在医生给老人开阑尾炎都要常规做ct、核磁共振,万一手术中出现意外,否则证据不足,医生就要吃亏。但由此导致的病人负担加重也是不争的事实。
  “举证倒置”把医患双方推到了对立面,不利于和谐的医患关系。所以我认为,应该取消“举证倒置”,恢复从前双方举证的规定,让法律关系平等下来。
  “举证倒置”应早日结束
  ———王水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省人民医院普外科副主任
  “举证倒置”存在有它的道理,这是大环境导致的。卫生投入偏少,使得大医院发展要靠自身,小医院生存出现困难,而众多病人从公费医疗转成了医保甚至有的没有任何保障,尤其是低保人群等弱势群体,让他们无法接受,医患双方各自的难处加深了他们之间的矛盾。


  另外,从深层次来说,只有医患双方建立了诚信才能消除“举证倒置”。作为医生,我很能体谅医生遇到急诊病人时,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判断的心情,因为稍有不甚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问题,所以有的医生为了自我保护,情愿选择风险小的手术,给病人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时,往往会挑选价格高的进口产品,因为这样风险小。不过这却对病人不是很有利,既然病人把自己的健康交给了医生,医生就该为他负责,医生不能看任何病都把病人当成原告。
  建立诚信是关键
  ———孟钵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市血液中心副主任
  “举证倒置”后多做检查确实对解决医患纠纷有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血站工作者,我也能体会到“举证倒置”后医生多做检查的重要,如果出现受血者输血后感染艾滋病、丙肝等,事先医生没有为病人进行相关的检查,我们就说不清是否输的血有问题,但反之就很清楚。另外,由于医患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果让不掌握信息的患者举证也不合理。要想取消“举证倒置”,只有医患双方能互相体谅、各自从对方的角度考虑,建立诚信才能解决问题。                

 主管部门说法
 医疗保障是根本
 胡晓翔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
  “举证倒置”刚实施的那两年,关于医患纠纷的诉讼急剧上升,但是胜诉率却很低,目前虽然诉讼率没有上升,不过还是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其实还是“举证倒置”实施前的规定更加合适,以往的规定要求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主要看某一过程中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因为医疗侵权诉讼中,不论是否“举证倒置”,都不可能有哪一方免除“行为责任”。
  在“举证倒置”的要求下,医生多做检查肯定比少做检查风险要小得多,多做检查为医生编织了一张防护网,这虽然会加重患者看病的负担,但是要想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不是光靠取消“举证倒置”能解决的,实际上要解决的是谁为看病费用买单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的投入,让全民的医疗保障能跟上。
 晨报“聚焦江苏省两会特别报道”今起推出“两会话题”栏目———每天一个民生话题,各方观点自由陈述,代表委员、主管部门参与探讨,大家坐上圆桌讲讲自己的心里话。今天的话题是医疗“举证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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