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陈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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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受害者?“缝肛门”判决结果像个冷笑话

添加时间:2018年6月7日 来源: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hzflzyqyf.com/
    “缝肛门”事件最早于去年7月由深圳某电视台曝光。根据陈先生的报料称,助产士嫌红包少涉嫌报复,产妇林某生产后发现肛门处肿如鸡蛋大,肿物上一圈都是线圈,怀疑肛门被缝针。“缝肛门”事件在深圳市卫人委的调查后沉寂了一段时间。


助产士张某荣
近日,一直备受网民关注的深圳“缝肛门”事件又有戏剧性的后续报道。凤凰医院助产士张某荣诉产妇丈夫陈先生及深圳两家媒体的名誉侵权案在罗湖法院开庭审理。日前,此案一审判决结束,法院裁定陈先生败诉,赔偿助产士3万元及赔礼道歉。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看到这则新闻,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打了一个冷战。一个念头蹦了出来:到底谁是受害者?道德和法律的天平偏向了哪一方?
“缝肛门”事件最早于去年7月由深圳某电视台曝光。根据陈先生的报料称,助产士嫌红包少涉嫌报复,产妇林某生产后发现肛门处肿如鸡蛋大,肿物上一圈都是线圈,怀疑肛门被缝针。“缝肛门”事件在深圳市卫人委的调查后沉寂了一段时间。8月22日,助产士张某荣突然将产妇林某的丈夫陈先生及深圳报业集团和深圳广电集团一起推上被告席,索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罗湖法院认为,本案系名誉侵权纠纷。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调查报告认定,无证据证明张某荣存在实施了缝合产妇肛门的事实。判决陈先生在某媒体上刊登向张某荣的道歉声明,并赔偿后者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对于罗湖法院的判决依据,我有以下几点疑问:
1、张某荣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为何被凤凰医院停职?
事发后,凤凰医院已对助产士张某作出了正式处理决定:离岗、检查、学习。根据深圳市卫人委的调查和决定,助产士张某至少存在两项违规,其一是未请示产科医生擅自对产妇进行结扎止血,超出其执业范围,违规行医;其二是收受红包。深圳市卫人委副巡视员谢若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凤凰医院对张某作出的停职处理是依据医院内部的规定来进行的,卫生行政部门对该院和张某的处理还要等卫生监督部门的详细调查结果出来后再行决定。而张某自己面对媒体时就表示,发生这件事,肯定是要被医院炒掉的,因此对于被停职的结果,已在她意料之中。请问她如果没有过错,为什么不反对医院对她的处理决定?
2、张某荣是否存在收受红包的行为?
从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来看,社会腐败开始广泛地弥漫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呈逐步扩大的趋势。在日常生活中,医生收取病人的“红包”和药品代理商的高额回扣,已经司空见惯。助产士张某不承认曾给过患者家属索要红包的暗示,但是她收下红包是事实,且是7月28日在市卫生部门调查组来调查开会后经医院人员的提醒后才看到退回的红包。作为医护人员,她收受红包,是不是应该受到处罚?
3、张某荣是否事先(后)主动告知给产妇施行痔疮结扎行为?
我们姑且不管是“缝肛门”还是“结扎痔疮”,凤凰医院的医护人员都没有主动告诉患者家属做了这个项目,严重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如果事先或者手术后立即告诉患者家属,可能就不会发生这些纠纷了。作为非专业的患者家属,对医疗行为产生疑问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为啥不多解释呢?
4、调查过程为何一波三折?
8月12日,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公示的法医鉴定显示,产妇林某萍的肛门处可见“黑色丝线缝扎”,缝扎代表用针,这也推翻了助产士张某荣之前所称“以人格担保未动过针”的说法。随后,罗湖公安分局公开说自己没有调查医疗事故的权利。从鉴定结果看,先是“肛门处可见黑丝线缝扎”,后是“被缝的是痔疮不是肛门”。两种鉴定结果本身就让人充满了猜想和悬念。司法鉴定公正否?医疗技术出问题否?为何两次鉴定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结果?
5、患者家属是否有质疑医护人员的权利?
从整个过程来看,先是陈先生向媒体报料,后又向公安机关报警,再是“行政调查”和医疗鉴定,最后又变更鉴定结果。一起本来并不是十分复杂的事件,由于媒体、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介入而变得扑朔迷离,双方把官司闹到了法庭上,结果竟然原告成被告,又要道歉还要赔钱,如同一个冷笑话。如果这个判决被执行,以后谁还敢质疑医务人员的行为。只要质疑,你就对他们的精神造成了损失,这样医院在遭遇医疗事故时,是不是都让医生出面起诉患者家属侵犯了他们的名誉?这让我想起了“南京彭宇案”,弄不好“缝肛门”判决也要开一个恶劣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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