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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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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一孕妇生产后成植物人镇卫生院判赔61万元

添加时间:2018年7月6日 来源: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hzflzyqyf.com/
   阳新县28岁妇女夏绘珍在该县陶港镇卫生院剖腹产下一子后,却成了植物人。昨悉,黄石中级法院终审认定,系卫生院医疗责任事故造成她成了植物人,遂判院方赔偿61.9万元。
  去年12月15日,夏绘珍到陶港镇卫生院待产,当日下午1时许,因硬膜外穿刺管回抽有血,2时许改为腰硬联合麻醉,在2到3节脊椎间隙穿刺注入0.5%布比卡因2ml,剖宫取出一活男婴。3时08分,夏绘珍心脏停止跳动,经抢救7分钟后恢复自主呼吸,她随后转入武汉同济医院诊断为植物人。
  今年3月26日,阳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陶港卫生院辩称,不存在医疗过错,夏绘珍的病历中存在记录不一致的情况,是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并不是伪造病历。5个月后,一审认定因陶港卫生院的过错,造成夏绘珍成植物人,判院方赔偿55万多元。夏绘珍家属不服,再次上诉。
  本月初,黄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定,陶港卫生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术前准备不充分和抢救措施不力、不及时的医疗过错,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院方赔付各项费用61.9万元。
  阳新县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张国政介绍,陶港镇卫生院目前虽负债100余万元,即使贷款也要付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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